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6吨真空抬包更新(8台)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投资集团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状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借助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青海西宁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电解分厂现有抬包53台,抬包先后于2003至2025年之间投入生产运行。通过排查现有8台抬包出现包体、上包盖本体热变形,严重干扰到抬包的密封性,耳轴金属疲劳紧急,给抬包的用法和砌筑工作导致紧急的影响。本次购置8台抬包,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需要。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供货期控制在45个日历天内,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需要。
2.2招标范围
整体购置6吨真空抬包8台,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需要。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情况好,具备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看为准,没被列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没处于会致使中标后
没办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3.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紧急违约及因自己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没处于国家用电器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国家用电器力投资集团公司提供商涉案“黑名单”;
3.6投标人没处于青海投资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需要
4.1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设施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商家;
4.2授权商家须提供所投商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3同一货物/商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然有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置,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与系统集成商品配套提供商除外。
4.4营业额需要:投标人近5年内,具备至少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营业额(附合同复印件,须包
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授权商家可提供所投设施生产企业的供货营业额。
4.5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得
5.1招标文件发售方法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十日至2025年9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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